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修正「市地重劃實施辦法」第五十四條

  • 發布單位:第三課

發文字號 :台內地字第1110265162-3號
發文日期 :111年09月01日
附修正「市地重劃實施辦法」第五十四條修正說明及對照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