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日秋冬防疫專案啟動 保護自己,也保護別人! 自12月1日起,民眾進入「醫療照護、大眾運輸、生活消費、教育學習、觀展觀賽、休閒娛樂、宗教祭祀、洽公」 等8大類場所,應配戴口罩。未依規定配戴口罩,經勸導不聽者,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, 由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。
12月1日秋冬防疫專案啟動
保護自己,也保護別人!